钻孔旧电瓶倾倒废液
在没有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行政许可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朱某、卢某、武某、施某、程某、梁某等6人合伙,分别在柳州市阳和北路西端、柳工大道南段祥运停车场开设废旧电瓶回收点,雇请莫某等人,对回收废旧电瓶实施钻孔处理,并将废旧电瓶内的液体擅自排放。
来到位于柳工大道南段祥运停车场内的废旧电瓶回收点,这是个面积一两百平米的临时搭盖的院落,从新建的水泥砖房和铁皮屋顶可以看出,该点经营的时间还不长。
表明身份进入回收点得知,现在院子里只有一名女子在看守,她自称姓王,是嫌疑人卢某的妻子。这个收购点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查处,另一个回收点在柳州市阳和北路,两处投资约150万元。
最初,他们将回收的废旧电瓶原封不动地运到外省销售,但由于废旧电瓶内贮存着废液,约占电瓶重量的20%,提高了运输成本,于是,他们便将废旧电瓶自行通过钻孔、切割等方式拆解,将废液从下水道直接外排。
在这个回收点看到,院里堆的废旧电瓶有汽车电瓶,更多的是电动车电瓶。王某称,她是在案发后,从安徽老家赶过来看守院子的。她的丈夫陆某是2015年3月从老家来到柳州,东挪西借凑了20多万元,和另外5个朋友在柳州合股做废旧电瓶回收,后来又与人合伙在柳江县穿山镇原康密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开了一个废旧电瓶熔炼点,回收点做了几个月,熔炼点只做了一个多月,就出事了。
环顾院落发现,院内的两处外排水口已被黄泥堵塞。王某称,是环保部门派人堵的。至于院内的一大堆没来得及处理的废旧电瓶,她就要等环保部门通知再作处理。
造成重金属镉污染
提起丈夫被抓,王某担心地流下了眼泪。她说,6个合伙人都是小学文化,根本不知道做这个事是违法的。她讲解了处置废旧电瓶的简单流程――将贮存有废液的废旧电瓶打孔后,倒出的液体统一收集到两个安放在地上的塑料桶内,然后往里倒纯碱中和,再外排到下水道中。
该案办案人员称,嫌疑人其实也懂得废旧电瓶中的废液会污染环境,所以将废液集中在塑料桶后,用纯碱“中和”,还特意用PH试纸测试,当废液的PH值接近7时,他们才把废液外排。在院内看到,地上还堆放几大袋纯碱。
据环保部门介绍,纯碱确实能中和废液中的酸性物质,但是废旧电瓶废液体中还有没有处理掉的的重金属镉,它对环境的危害是很大的。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嫌疑人外排的废液总镉排放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至8倍。当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起慢性中毒。镉被人体吸收后,在体内形成蛋白,选择性地蓄积在肝、肾中,损伤身体器官功能。
非法熔炼提取铅锭
随后,赶赴柳江县穿山镇。沿穿山镇至来宾市凤凰镇公路前行约10公里,找到了穿山镇原康密劳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废弃厂区。在当地警方指引下,在厂区东头,找到两处铁棚,占地上千平米地方,就是上述嫌疑人于去年11月开设在此的废旧电瓶非法炼“黑工厂”。
在现场,仍看到散落着大量蓄电池的塑料外壳。在这家工厂的围墙外,便是种有甘蔗的耕地,简易的钢架棚内设置了熔炼金属铅的生产线,有大量成品铅锭,一个大池子内还有少量黄色液体。
右侧的大棚内主要堆放废旧电瓶,左侧大棚内有两只丢弃的炉子和一根连续弯曲大铁管,据办案人员介绍,左侧的棚子是非法炼的作业点,2015年11月,朱某等人找到霍某、黎某,以厂房、资金入股,在这个废弃厂区开设黑工厂,雇请钟某等人对废旧电瓶进行拆改和熔炼提取铅锭。
平时,他们把两处回收点的废旧电瓶存到一定数量后,就用大车运到这里,由六七个工人负责拆解电瓶,去除电瓶内的极板。然后,工人负责将这些极板放进反射炉内进行熔炼,当极板变成铅水后,用勺子把铅水转移到模具内,等铅水冷却后变成铅锭。今年1月公安和环保等部门查获“黑工厂”时,已经卖出约300吨铅锭,仅在工厂存储的电瓶废液就有100多吨。
办案人员告诉,环保部门已安排抽运走了这里的含有高浓度镉的废液,将联系外省有资质的处置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