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年产生建筑垃圾3500万吨,该市市政、建设、环保、城管等多部门在2012年就联合确定工作方案,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管起,通过建设循环回收工厂、整治运输车辆、调整处置价格等手段严管建筑垃圾违规消纳、运输问题,并发布《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管理工作意见》,为建筑垃圾“戴上”工地管理、行政许可、运输环节、消纳管理等24道“紧箍”。
根据规划,北京近期将在各区县建成6个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置能力将提升到800万吨,市政府将给予30%的投资补助,建筑垃圾循环生产的仿古砖、步道砖、透水砖等建材将在建设保障房、桥梁、老旧小区改造、园林绿化和河道整治等项目中优先采用。例如,2014年,海淀区政府颁布了《海淀北部地区生态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33项生态指标,其中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率 2015 年、2020 年分别达到80%、85%的目标要求。
山东省青岛市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青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实现飞速发展,已规划建设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15家,累计实现资源化利用超过3500万吨,可替代天然砂石近2000万吨,创造产值42.88亿元,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丰收。
“十二五”期间,通过对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山东青岛市实现节约填埋土地3500余亩,减少了对周边超过万亩土地和地下水源的污染。2015年底,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拿出了630余万元,对已投产的14家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补助。截至目前,该市对此类企业的补助已达1100余万元。
浙江省绍兴市
建筑泥浆是建筑工程产生的废弃物,处置难、随意倾倒现象普遍,造成城市河道污染。为彻底整治建筑泥浆长期偷倒污染河道的顽疾,2012年底,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根据市政府要求,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源利用、科学管理”为原则,起草了多个规范性文件。2012年出台了《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并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加强源头环节监控、规范运输环节行为、推进循环资源化利用、运用“智慧建管”信息化监控,确立了数量统计、源头申报、企业化运输、联单制管理、定点化排放、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等规范化管理体系,创立了统一台账、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价格、统一处置的“五统一”制度。
实施规范化管理以来,已集中消纳建筑泥浆400余万立方米,实现了将建筑泥浆“变废为宝”、制成新型建材的目标,走向了绿色循环发展之路,助推了绍兴市“五水共治”及“双重战略”的全面实施。3年来,绍兴从未发生一起建筑泥浆偷排乱放事件,原先90%以上建筑泥浆偷排入河的乱象得以彻底根治,有效减少了河道淤积、改善了水体环境。绍兴市建筑泥浆处置管理的实践成果申报了2015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政策措施对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的形成、发育和进一步发展发挥了很好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