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招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修订的《导则》,对现代服务业大项目类型和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特别是在生产性服务业大项目中,新增了节能环保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航运三类大项目。
根据《导则》,节能环保服务大项目是指国内外知名节能环保企业投资建设或运营,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节能环保技术服务、咨询服务、设施运营管理等类型的项目。合肥市市长张庆军表示,招商引资过程要注重引入水环境治理领域的企业,下一步环巢湖流域治理中通过DBO方式引进的有投资、运营能力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有望也被纳入节能环保服务类大项目中。
为推动合肥港等开放平台建设,新版《导则》中将原生活性服务业中的“航空服务”大项目修改为“航空航运”大项目,并列入生产性服务业,其主要是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具备飞机运营、销售、维修、宣传、培训等业务的航空服务项目,以及依托合肥港新引进的国际前30强船代、货代公司。
另外,新版《导则》中生活性服务业大项目也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县域城市综合体”。这也将意味着,今后在五县(市)范围内,也将出现大型城市综合体。其特点为投资总额在10亿元以上,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以上,同时具备商业、办公、文化旅游、公共交通及特色餐饮、品牌酒店等多种功能。